▲左起:辽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王义为、处长王建中、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李顺和、营商建设二处处长王世理
2019年3月13日下午,我省拟出台“最多跑一次”方面的政府规章,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、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召开了《辽宁省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规定》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,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李顺和、营商建设二处处长王世理、副处长佟蕴华等;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王建中、副处长王义为;辽宁省商协会主席、辽宁省浙江商会会长曾昌飚及辽宁省上海商会、辽宁省云南商会、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、辽宁省民营企业协会等省商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李顺和副局长主持。
▲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李顺和讲话
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李顺和副局长谈到,省政府责成司法部门制定“最多跑一次”规定就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,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主体。有商协会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,将会更好的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政策规定有效实施。近期,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条例也在开始修订,欢迎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▲辽宁省商协会主席、
辽宁省浙江商会会长曾昌飚发言
会议中,各商协会代表纷纷在发言中反映了关于立项审批办理、施工审批,法院审理、社保便民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问题。辽宁省商协会主席、辽宁省浙江商会会长曾昌飚在发言中表示,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立法,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‘重大改革于法有据’的精神,体现了辽宁省通过立法保障,将改革引向深入的信心和决心。这个意见稿牵涉面广,具有宏观性、时效性、实用性,一定会成为全省各地的一个制度样本。有些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方面可以更加细化,将要件、流程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更加标准化,为保障基层改革创新提供指导意见和法律支撑。这样,可以更好地推动商事登记制度、行政许可事项能够在辽宁全省各地实现真正的透明、统一,保证立法的实用性、权威性、有效性和前瞻性,为深化改革“拔钉清障”、保驾护航。
▲辽宁省司法厅法制一处处长王建中讲话
王建中处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,今年,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已经列入省委、省人大的立法计划,将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,同时出台社会信用信息条例、企业签约保护条例,并配套出台“最多跑一次”,诚信政府建设、政务信息共享的制度规章。此次“最多跑一次”规定,各职能部门还将会陆续补充相关的政务服务细则、办结期限、证明清单等。还将完善对违反本规定的监督和处罚等相关事项,以保证本规定的有效实施。自今年3月1日起,地方立法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征求各商协会意见将逐渐常态化,希望大家更加关心地方立法,提出意见建议,我们也会加强与商协会的联系,共同把我们地方立法工作做好。 |